印度修訂法律 擬允許外資擁有核電站49%股權
來源: 中國核電信息網
發布日期:2025-04-29
【英國路透社2025年4月25日報道】 三位政府消息人士近日透露,印度政府正著手修訂《原子能法》及《核損害民事責任法》。新法案草案擬允許外資在核電站項目中最高持股49%,并首次向本土私營資本開放鈾礦開采、核燃料制造及核電站建設運營領域。此舉旨在突破長期制約核電發展的政策壁壘,助力2047年核電裝機容量從當前800萬千瓦躍升至1億吉瓦的目標。
根據1962年《原子能法》,印度目前僅有兩家國有企業獲準合法擁有和運營核電廠,即印度核電公司和巴維尼公司:前者是印度當前唯一核電運營商,運營著所有在運機組,包括加壓重水堆和壓水堆;后者專門負責快堆建設和運營,首座50萬千瓦鈉冷原型快堆2004年開工建設,2014年建成,綜合調試已進入最后階段。為拓寬核電融資渠道,印度2016年修訂《原子能法》,允許印度核電公司與其他國有企業組建合資公司。
印度2010年《核損害民事責任法》為核事故損害建立了賠償機制,明確了責任分配和賠償程序。然而,通用電氣-日立核能公司(GEH)、西屋公司(Westinghouse)和法國電力公司(EDF)等外國公司認為,該法將本應由運營商承擔的民事核損害賠償責任轉嫁給設備供應商,因此成為外國企業進入印度核能市場的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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