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國際能源網 發(fā)布日期:2010-10-14
印度從1960年代開始發(fā)展民用核電,現有19臺核電機組,裝機容量約419萬千瓦,發(fā)電量占全國電力總供電量的2%,在建核電機組5臺,裝機容量約300萬千瓦。出于發(fā)展本國核技術和其他政治目的的需要,印度一直試圖尋求在不簽署《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和《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的前提下,加入世界核貿易的可能性。
從2005年至2009年,在反復磋商下,美國和印度達成了印美民用核協(xié)議。美國同意向印度出口民用核技術和核燃料,并允許印度在國際原子能機構的監(jiān)督下對核廢料進行處理和再利用。該協(xié)議還需要一些配套政策的制定才能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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