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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專訪吳宜燦院士:日本應慎重選取福島核廢水處置方式

來源:人民網 作者:于洋、蘇纓翔、張信鳳 發布日期:2021-04-19

    日本福島核電站事故核廢水處置問題,事關國際海洋環境、食品安全和人類健康。國際社會普遍認可的核廢水處理方式有哪些?核廢水入海是否是“最優之選”?核廢水排放將對生態環境造成哪些深遠影響?針對以上問題,人民網專訪了中國科學院院士、國際核能院院士吳宜燦。

    放射性污染的最終處置責任應由污染者承擔

    人民網:請問,核廢物排放對自然環境的危害有哪些?核安全關乎人類生死存亡,針對核廢物的處置和排放,有哪些國際規定?

    吳宜燦:由于核廢物具有不同程度的放射性,其處置和排放有嚴格標準,應該嚴格遵守國際和行業相關規定要求。

    目前關于核輻射對于環境和生物體的影響仍有很多研究工作正在開展,比如氚進入生物體后會形成有機結合氚,不易代謝排出。即使是低劑量氚,對生物體也可能產生損傷等。如此大量的核廢水排入海洋,對于漁業和海洋生態的影響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日本國內民眾以及國際社會尤其是周邊國家對核廢水入海的反對聲音大,這些輿論勢必對日本本土及鄰國的漁業等產生沖擊。

    核廢物分為高水平、中水平、低水平、極低水平、極短壽命等五類放射性廢物,從核廢物物理性狀可分為固體、液體與氣載廢物。針對核廢物的管理,相關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公約已經明確核廢物處理的主體責任,其中《國際核安全公約》(1994年通過)和《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廢物管理安全聯合公約》(1997年通過)都規定了放射性污染的最終處置責任應由污染者承擔。

    核廢物如果置于非人為可控的環境中,往往影響的不是一個國家或區域,甚至可能會影響到全球。對核廢物的處置,一般首先會進行減容處理,減容方式有很多。比如對液體核廢物,可能會采用過濾、吸附、蒸發、水電解等方式,減容后對核廢物進行收集整理,再儲存到特定容器或設施中。在沒有找到好解決辦法的情況下,核廢物一般采取封存處置方式,不向環境中排放。

    處置方案應經國際多方充分溝通與論證

    人民網:其實在數年內,日本共考慮過5種處置方式,為何最終選擇核廢水直排入海這種方式?對此您有何評價?

    吳宜燦:根據有關報道,日本東電公司曾評估了五種可能的方案,包括地層注入、受控海水排放、受控蒸汽排放、氫氣釋放、地下掩埋等。東電認為,在考慮福島核電站退役計劃時間表的前提下,受控海水排放和受控蒸汽排放兩種方式是符合現實條件的,地層注入、氫氣釋放、地下掩埋三種方法在技術上尚不成熟。最終,日本從兩種方案中選擇了成本最低的直排入海方式。

    根據有關報道,日本福島核事故廢水目前已達120余萬噸。就目前公開資料來看,尚未了解到日本詳細的排放計劃和方案,如單次排放總量、稀釋方式、排放頻率、持續時段等。在決定處理措施之前,有關方案應該詳細公開透明,經國際多方充分溝通與論證,特別是應該與臨近的利益相關國家深入磋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并全周期接受第三方監督。這在國際原子能機構2020年針對福島核電站的研究報告中也作為建議被強調。

    目前國際上只有排放濃度限值和年排放量的限值,并沒有關于放射性核素排放總量的標準。也就是說已有標準制定時,未針對如此嚴重的福島核事故后人為大規模向環境排放的特殊情況。但日本作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締約國,具有保護和維護海洋環境的義務,有必要向國際社會作出充分說明,證明此次核廢水排放是“能夠使用的、且具有可實施性的最善手段”。不管最終采用何種處置方法,其具體實施和過程都應向國際社會充分公開,以便得到國際第三方專家和利益相關者充分評估與監督。

    核廢水處置應做好風險認知和風險溝通

    人民網:2020年9月,菅義偉視察福島核電站時,曾詢問核廢水處理后是否能飲用,在得到肯定答復后也沒有喝下工作人員遞過來的那杯水。從專業角度看待,核廢水經過專業處理,真的可以正常飲用么?應如何正確謹慎地發展核能,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造福人類?

    吳宜燦:排放標準和飲用標準是不同的,目前公布的資料沒有證據證明處理后的核廢水可以直接飲用。

    需要說明的是,核安全問題不僅是技術問題,歷來也是社會問題。公眾溝通在核能發展中也非常重要,應當在基于事實的基礎上,正面回應各方及民眾的關心與訴求。

    海洋是人類的共同財產,福島核電站事故核廢水處置問題不只是日本國內問題。日本政府應肩負起自身責任,履行國際義務,在國際社會監督下,慎重選取一種符合本國國民、周邊國家以及國際社會共同利益的方式,并對民眾進行正確引導,做好風險認知和風險溝通。

    當前,正確謹慎地利用核能,其安全性是可以得到保障的。新一代核系統應該設計得非常安全,對環境和公眾體現出很好的親近性。

    除了關注福島核事故的廢水處置,呼吁更為公開透明且對環境影響小的處置方案外,從深層次角度看,核能的后續發展應該在技術上進行革新,研發更為先進的反應堆,避免核事故的發生,從根本上減少核廢物產生和釋放,從源頭確保核安全,利用核能更好地造福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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