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速先進核能法》簡析
來源: 中核智庫
發布日期:2024-11-28
2024年7月9日,《加速部署多功能先進核能以促進清潔能源法案》(下文簡稱“《加速先進核能法》”)經美國總統拜登簽署正式生效,成為美國近年來頒布的又一份重要涉核法律,將從多個方面助力美國先進核能發展駛入快車道。
一、核管會使命從安全監管轉為安全發展并重,助力核工業發展
長期以來,核管會聚焦于許可證審批和監管職責。這種單一職能定位,加上人力資源制約,導致其在構建先進反應堆監管框架方面進展緩慢,難以滿足行業需求?!都铀傧冗M核能法》要求核管會修訂其使命聲明,以涵蓋下述內容:對放射性物質和核能民用許可和監管“應以有效且不會增加不必要限制”的方式進行。該法還允許核管會主席直接聘用合格人員擔任關鍵崗位職務,包括最多210名長期雇員和不超過20個固定任期的雇員。這標志著核管會將肩負安全監管和行業發展雙重職能,并擁有直接招聘權以解決人才短缺問題。這一重大調整,有望加快先進反應堆監管框架的建立,進而推動美國核工業加速發展。
二、給予專項支持,加速推動先進反應堆從技術研發邁向工程落地
迄今美國企業已推出超過20種小堆設計,有三種小堆宣布計劃在能源部資助下于2030年前建成首堆。然而現實進展不及預期。紐斯凱爾電力公司小型壓水堆建設項目已宣布終止,另外兩個項目的反應堆設計尚未通過核管會認證。《加速先進核能法》在監管、激勵和廠址等方面為推動首堆建設出臺的多項專門措施,或將加速美國首堆建設進程。一是要求核管會加快建設先進反應堆監管框架,以加快審批速度,降低審批費用;二是指示能源部出臺專門激勵措施,推進五種先進堆首堆建設;三是支持在能源部場區、廢棄工業用地和已關閉化石燃料電廠建設首堆。
三、調整核技術出口管理體系,推動核技術出口
美國核技術出口長期面臨多頭管理和過時法規阻礙的困境,嚴重制約其在國際核能市場的競爭力。為應對這一挑戰,《加速先進核能法》提出的三項改革舉措:一是由核管會全面統籌核反應堆與核材料進出口許可,并設立專門機構,以提升審批效率,助力企業開拓國際市場;二是責成能源部系統清理過時法規,完善出口審批機制;三是授權核管會牽頭組織國際協作,共同制定先進堆標準規范,鞏固美國技術主導地位,為開拓全球市場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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