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網于11月4日對外發布了《關于印發“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正式發布“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全文(詳見文末)。該方案明確了以下重要信息:
主要目標:
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氫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亞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控排力度進一步加大。碳匯能力顯著增強。支持優化開發區域碳排放率先達到峰值,力爭部分重化工業2020年左右實現率先達峰,能源體系、產業體系和消費領域低碳轉型取得積極成效。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啟動運行,應對氣候變化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初步建立,統計核算、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得到健全,低碳試點示范不斷深化,減污減碳協同作用進一步加強,公眾低碳意識明顯提升。
加強能源碳排放指標控制:
實施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基本形成以低碳能源滿足新增能源需求的能源發展格局。到2020年,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50億噸標準煤以內,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費比2015年下降15%,非化石能源比重達到15%。大型發電集團單位供電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550克二氧化碳/千瓦時以內。
加快發展非化石能源:
積極有序推進水電開發,安全高效發展核電,穩步發展風電,加快發展太陽能發電,積極發展地熱能、生物質能和海洋能。到2020年,力爭常規水電裝機達到3.4億千瓦,風電裝機達到2億千瓦,光伏裝機達到1億千瓦,核電裝機達到5800萬千瓦,在建容量達到3000萬千瓦以上。加強智慧能源體系建設,推行節能低碳電力調度,提升非化石能源電力消納能力。
優化利用化石能源:
控制煤炭消費總量,2020年控制在42億噸左右。推動霧霾嚴重地區和城市在2017年后繼續實現煤炭消費負增長。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大幅削減散煤利用。加快推進居民采暖用煤替代工作,積極推進工業窯爐、采暖鍋爐“煤改氣”,大力推進天然氣、電力替代交通燃油,積極發展天然氣發電和分布式能源。在煤基行業和油氣開采行業開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的規模化產業示范,控制煤化工等行業碳排放。積極開發利用天然氣、煤層氣、頁巖氣,加強放空天然氣和油田伴生氣回收利用,到2020年天然氣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10%左右。
加強城鄉低碳化建設和管理:
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強化新建建筑節能,推廣綠色建筑,到2020年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達到50%。因地制宜推廣余熱利用、高效熱泵、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綠色建材、綠色照明、屋頂墻體綠化等低碳技術。
建設低碳交通運輸體系:
鼓勵使用節能、清潔能源和新能源運輸工具,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到2020年,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生產能力達到200萬輛、累計產銷量超過500萬輛。
創新區域低碳發展試點示范:
選擇條件成熟的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生態功能區、工礦區、城鎮等開展近零碳排放區示范工程,到2020年建設50個示范項目。以碳排放峰值和碳排放總量控制為重點,將國家低碳城市試點擴大到100個城市。探索產城融合低碳發展模式,將國家低碳城(鎮)試點擴大到30個城(鎮)。深化國家低碳工業園區試點,將試點擴大到80個園區,組織創建20個國家低碳產業示范園區。推動開展1000個左右低碳社區試點,組織創建100個國家低碳示范社區。
建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制度:
出臺《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條例》及有關實施細則,各地區、各部門根據職能分工制定有關配套管理辦法,完善碳排放權交易法規體系。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國家和地方兩級管理體制。制定覆蓋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和航空等8個工業行業中年能耗1萬噸標準煤以上企業的碳排放權總量設定與配額分配方案,實施碳排放配額管控制度。對重點汽車生產企業實行基于新能源汽車生產責任的碳排放配額管理。
啟動運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在現有碳排放權交易試點交易機構和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機構基礎上,根據碳排放權交易工作需求統籌確立全國交易機構網絡布局,各地區根據國家確定的配額分配方案對本行政區域內重點排放企業開展配額分配。推動區域性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向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順利過渡,建立碳排放配額市場調節和抵消機制,建立嚴格的市場風險預警與防控機制,逐步健全交易規則,增加交易品種,探索多元化交易模式,完善企業上線交易條件,2017年啟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到2020年力爭建成制度完善、交易活躍、監管嚴格、公開透明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實現穩定、健康、持續發展。
《“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