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核電信息網 作者:張祿慶 發布日期:2015-05-11
張祿慶
1. “華龍一號”福清示范工程開工意義重大
今年4月15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指出,“‘華龍一號’是以我國20多年核電建設運營成熟經驗為基礎,汲取世界先進設計理念的三代核電自主創新成果”。這是國家在最高層面上首次對沖破許多磨難而涅槃獲生的“華龍一號”的正式褒獎,充分肯定了中國核工業兩代人十余年鍥而不舍堅持自主創新的努力。會議決定,按照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在沿海地區核準開工建設“華龍一號”示范機組。5月7日,中核集團福清5號“華龍一號”首堆示范機組澆注第一罐混凝土,率先正式開工建設,真乃可喜可賀!
常務會議明確闡述了核準自主化三代核電技術“華龍一號”示范工程的內涵和深遠意義:“這既是順應國際能源發展趨勢,優化能源結構,構建風、光、水、核等多元化清潔能源體系的必然選擇,也有利于鞏固和提升我國裝備制造業國際競爭力,帶動有效投資,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和經濟穩定增長,推進節能減排和可持續發展”。通過實施示范工程,“形成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裝備與核心技術,為核電裝備走出去開展第三方合作創造有利條件。讓高效、清潔、安全的綠色能源改善人民生活品質,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新動力”。
由上可見,國家核準“華龍一號”示范工程,不僅是對核電自主創新的巨大支持和鼓舞,更寄托了殷切的期望,對我們的工作是一種有力的推動和無形的鞭策。中核集團“”福清5號機組,作為即將緊隨其后開工的國外“華龍一號”機組的參考電廠,以及今后國內批量建設的同類機組的先驅,責任特別重大。通過在今明兩年內陸續開工國內首堆驗證示范,實現向成熟先進機型的過渡。這也是“華龍一號”走出國門的重要前提。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福清核電廠業主和工程建設的EPC總承包單位絕對不可掉以輕心,要在整個建設過程各個環節的技術和管理方面做好一切準備,包括應對各種復雜情況的應急預案。精心組織,打破所謂的“首堆必拖期”的魔咒;如期或提前完成工程建設,都將極大鼓舞員工士氣,有助于樹立企業正面形象。
2. 關于我國“十三五”核電項目安排的思考
目前政府有關部門和業內人士都在探討,“華龍一號”示范工程開工后,如何安排“十三五”核電建設項目,才能更好地貫徹執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安全發展核電的方針。筆者認為,梳理一下采用西方三代核電技術正在我國建設的兩類機組的經驗教訓會有不少啟迪。
AP1000基于全非能動安全設計理念,來應對設計基準事故、超設計基準事故,以及預防和緩解嚴重事故后果。這種革新型三代技術,除了在主回路系統、鋼制安全殼與屏蔽廠房等的設計、制造及布置上的重大改變外,最大的影響莫過于不得不放棄商用核電廠普遍采用的軸封式主泵,轉而被迫采用效率較低的屏蔽式主泵。AP1000主泵要求的功率和流量規模空前,致使樣機研制難度極大,至今仍未成功。如果說三門1號機組最初兩三年的拖期是開工準備不充分、設計控制文件(DCD)數次升版導致施工設計圖紙不斷修改所致,現在難關已轉到屏蔽式主泵這個關鍵核心設備研制久攻不克上。不經過一個換料周期的實際試運行,讓其潛在的問題得到充分暴露,誰都無法預計只經過區區數百小時性能試驗的主泵實際運行究竟能堅持多久。國家能源局主要領導曾明確表示,等核心關鍵設備問題解決后再開工其后續項目。筆者認為,這是一種既實事求是,又敢于擔當的領導決策。此外,許多有識之士已經不止一次地提醒:技術談判時美方承諾有兌現限期的“ 百分之百保證建成4臺國產化依托項目機組”,現在看至少要拖期三年;另外兩個沒有最終兌現期限的所謂“百分之百的技術轉讓和幫助實現百分之百國產化”的承諾只是一種并不高明的騙術。一旦有什么風吹草動,獨家供貨的屏蔽式主泵和數字化儀控系統及其備品備件的供應,將極具可能成為某些國家合伙要挾甚至“制裁”我們的手段。
由于2005年開建的芬蘭奧爾基洛托3號EPR機組和2007年開建的法國本土弗拉芒維爾EPR項目,在建安施工方面的“蹚路”作用,2009年開建的臺山EPR機組建設進度已成為實際上的EPR首堆工程。作為商用核電廠采購的臺山核電廠商務合同中不包括的超大型設備的性能鑒定驗證試驗,成了臺山項目目前最大的攔路虎,但這個問題似乎要容易解決一些。
可見這6臺三代機組的建設實踐,再次印證了一種新機型首堆工程建設的主要難點有二:一是設計理念變化引起的系統布置施工圖紙變更;二是關鍵核心新設備的成功研制。
作為漸進型三代機型,“華龍一號”與我國批量建設的二代改進型機組的最大區別在于:通過采用確實保證能動安全系統的可靠性與增設保底的非能動安全設施相結合的縱深防御措施,來預防和緩解嚴重事故后果,得以滿足第三代壓水堆安全要求。“華龍一號”福清項目需要重點關注的改進是站設安全設施布置上重大變動的科學性與協調一致性。二代改進型機組上已批量采用的大型關鍵設備在“華龍一號”上的移植,其重要參數沒有本質改動,不會有太大的制造困難,根本不存在在大型壓水堆核電廠首次使用屏蔽式主泵或濕繞組主泵,以及爆破閥那樣吃第一只螃蟹的風險。也就是說,“華龍一號”機型的主要技術風險在于施工設計的布置改變,而不是來自設備制造。在福清5號機組開工后的一年半左右的時間內,經過相繼開工的國內外4臺機組的施工實踐,施工圖紙或許存在的某些前面尚未發現的不符合項錯誤,肯定已完全得到圓滿解決。因此,在福清5號機組施工順利這個最重要的前提下,在2016年底或2017年初開工同類型第二個項目,甚至第三個項目首臺機組的風險完全可以掌控,絕不會出現國產化依托項目那樣的因重大關鍵設備試制引發的風險不可控。
根據十余年親身參與以及后來跟蹤中核集團自主研發核電技術的經歷,筆者堅信,中核集團“華龍一號”技術,正是國家能源局2015年能源工作會上提出的,要堅持以企業為主體、以項目為載體,抓好“三個一批”技術中“應用推廣一批相對成熟、有需求、有市場、成本低的技術,盡快實現產業化”的最佳典型。
當然,要使這個有質量、有效益的發展新思路真正落到實處,除了切實做好國內首堆示范工程建設的各項準備外,還必須做到政府與企業、企業內部統一思想,形成合力;認真落實擬建廠址的各項準備工作和長周期設備的訂貨合同談判等前期準備。
作為國家科技部16個國家重大科技示范工程項目之一,國核技通過對AP1000技術的消化吸收,沿襲AP1000全非能動安全設計理念,于去年9月完成了CAP1400的初步設計。為擺脫西屋公司有關知識產權的糾纏,CAP1400的額定功率已增至1500MW。該功率大大突破了西屋公司對采用堆芯熔融物壓力容器內滯留(IVR)非能動技術規定的功率上限。這個在國際上曾引發爭論的重大安全問題,引起業內許多專家的疑慮與關注。王炳華董事長曾在能源局召開的一次專家會上當面要求728院院長派人向有關單位專家介紹其與高校合作進行的IVR工程驗證試驗研究,但時間已過去7個月仍無人落實,這個疑團至今未能釋懷。據介紹,石島灣廠址的開工準備已經就緒,現在在等德國KSB公司專為CAP1400第一次研制用于壓水堆的濕繞組主泵樣機完成在中國臺架上的性能試驗,以及國家核安全監管當局完成對cap1400初步安全分析報告評審,經國務院核準后即可具備開工條件。
鑒于內陸核電問題事關重大,國家最高領導對此極其審慎決策是非常正確的。筆者認為,無論如何必須堅持內陸核電的建設,一定要采用經過實際運行驗證過的成熟的三代機型。今后兩三年內并不具備這樣的客觀條件,還有足夠充分的時間來進行科學而非主觀的、理性而非益氣的探討論證。
日本福島核事故后,各國政府和廣大公眾越來越重視對極小概率事件后果的預防和緩解。我國核安全局頒布的《核電安全規劃(2011-2020)》提出,“‘十三五’期間新建的核電機組應能在設計上實際消除大量放射性物質釋放可能性”,這是更高的安全要求。筆者認為,如果內陸核電機組的設計能承諾萬一發生嚴重事故時,不僅對放射性廢水,而且對放射性廢氣實現“能封堵、能隔離、能貯存、能處理”,就能滿足國家核安全監管當局對“十三五”新建核電廠的更高安全要求,應能打消公眾對內陸核電廠事故排放的疑慮,顯著改善公眾對核電的接受心理。從工程上講,這是可以做到的。
至于極少數人提出再建設一批沒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二代改機組的提議,本人曾親耳聽到能源局領導明確指示:紅沿河二期可以作為福島核事故前已同意的遺留問題核準放行。在會上,中廣核總經理明確答復吳新雄局長的提問,承認紅沿河二期采用的二代改技術“沒有自主知識產權,不能用于出口”,該類機組的再建就此打上休止符。環顧福島核事故后的世界核電大市場,除了少數重水堆機組外,不知道有哪個國家還要建二代機組。在華龍一號自主化三代機型已經研發成功、福清示范工程已經開工建設的今天,當務之急是抓緊做好后續示范工程開工前的各項準備,研究如何更快推動華龍一號技術更快商用化成熟的途徑。技術回流完全不符合黨和政府一再倡導的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也不可能實現從核電大國成長為核電強國的轉變,更與我們讓“華龍一號”這樣的自主化三代核電技術走出國門的戰略目標背道而馳,萬萬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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