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原子能機構已同意與印度簽署核安全保障協議
來源: 新華網
發布日期:2008-08-14
2008年8月1日,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35個成員國在維也納舉行會議,同意與印度簽訂核安全保障協議。此舉為印度與美國簽署的《印美民用核合作協議》的實施開了綠燈。
國際原子能機構有關人士向記者證實,當天的機構理事會一致同意與印度簽訂核安全保障協議。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成員、一直對印度核計劃疑慮重重的巴基斯坦也放棄了反對立場。
有專家認為,國際原子能機構的這一舉動將使印度有可能繞過《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壁壘,從外國引進核技術,從而使其核力量的發展有更大空間。
印度于1974年5月進行首次核試驗,并一直拒絕簽署《不擴散核武器條約》。自1992年起,包括美國在內的核供應國集團開始對沒有簽訂《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或者沒有綜合監督預防措施的國家實行核貿易禁運。
2006年3月,印度總理辛格與到訪的美國總統布什在新德里簽署《印美民用核合作協議》。根據協議,印度可以在不簽署《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情況下,獲得美國的核技術及核燃料,但印度的軍用和民用核設施必須分離,并接受國際原子能機構的監督。去年11月下旬,印度與國際原子能機構啟動有關印度核設施接受該機構監督問題的談判。今年7月9日,印度向國際原子能機構提交了核安全保障協議草案。
網友評論請注意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尊重網上道德,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中國核電信息網擁有管理留言的一切權利。
您在中國核電信息網留言板發表的言論,中國核電信息網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
中國核電信息網留言板管理人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內容。
如您對管理有意見請用意見反饋向網站管理員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