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通報山東錦華環評造假案
來源:北京日報 發布日期:2023-05-31
5月29日,生態環境部舉行5月例行新聞發布會。會上,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通報了山東錦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環評造假案。他表示,生態環境部將持續對環評違法行為加強高壓嚴懲,加快修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和配套文件,完善管理體系,切實筑牢源頭預防第一道防線。
劉友賓通報,日前,山東省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法院對山東錦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環評造假案公開審理并當庭宣判,以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林某鑫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判處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七萬元;判處被告人谷某歡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判處被告人靳某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沒收四被告人違法所得。上述人員為牟取非法利益故意提供大量虛假環評文件,違法所得近80萬元,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余萬元,擾亂市場秩序,危害生態環境,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劉友賓指出,案件中依法被予以刑事處罰的人員,既有空殼環評單位的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也有“掛靠”的環評工程師,還有居間聯絡的中介“掮客”,覆蓋了環評造假的主要鏈條。這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環評造假入刑司法實踐的重大突破,也是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的標志性成果,充分彰顯生態環境部門、刑事司法部門對環評弄虛作假“零容忍”的態度和依法嚴懲絕不姑息的決心。錦華環評造假案的宣判,再次為廣大環評從業人員敲響了警鐘。環評單位要依法經營、誠信經營,依靠提供高質量、高水平的環評文件贏得市場,環評工程師要珍惜職業榮譽,嚴守職業操守,如果有人唯利是圖、膽敢以身試法,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環評是約束項目和園區準入的法治保障,是在發展中守住綠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線,環評文件質量是環評工作的生命線。”劉友賓介紹,近年來,生態環境部門多措并舉、持續發力,健全監管機制、實施智能查重、強化靶向監管、開展專項整治、加大處罰力度、推動刑事司法銜接,嚴懲環評文件弄虛作假和粗制濫造行為,還將持續對環評違法行為加強高壓嚴懲態勢。
劉友賓表示,生態環境部將加強環評從業異常情況預警,指導各地實施靶向監管,對情節嚴重、涉嫌環評造假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落實好環評監管長效機制,全面加強環評文件質量監管,加快修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和配套文件,完善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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