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核集團 發布日期:2019-06-09
當地時間6月5日,在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與俄羅斯總統普京共同見證下,中核集團董事長余劍鋒與俄羅斯國家原子能公司總經理利哈喬夫在莫斯科交換了剛剛簽署的《徐大堡3、4號機組總合同》文本,這是兩大集團積極響應“一帶一路”倡議,促進區域開放包容合作,助力兩國關系大踏步邁入新時代的具體舉措。
根據合同,位于遼寧省葫蘆島市興城市的徐大堡核電站3、4號機組計劃分別在2021年10月和2022年8月開工,單臺機組建設工期69個月(其中4個月為冬季施工間歇期),兩臺機組建設間隔10個月。合同金額為17.02億美元。
上述兩臺機組由中俄雙方合作建設,采用俄羅斯設計的VVER-1200/V491型反應堆裝置,擬配備國產汽輪發電機組,參考電站(核島)為列寧格勒核電廠二期(二期1號機組已于2018年3月建成投運),核島額定熱功率3212MW(1MW=1000KW),電站設計運行壽命60年,壽期內年平均設計可用率不低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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