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中國核電信息網 發布日期:2017-07-25
答:1986年4月26日,前蘇聯的切爾諾貝利核電廠4號反應堆機組檢修后重新啟動過程中,堆芯發生超瞬發臨界,堆芯熔化,高溫產生大量的氫氣和蒸汽發生爆炸,引發大火并散發出大量高能輻射物質至大氣層。事故致使31人在數周內死亡(包括非放射性致死3人),參加事故清理人員20萬人,平均輻射量100mSv。據估計,切爾諾貝利核事故給烏克蘭和白俄羅斯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在2350億美元以上。該事故被認為是核電歷史上最嚴重的事故,也是國際核與輻射事件分級表(INES)中首例被評為第7級(最高級)的事故。
事故發生后,蘇聯政府立即組建了國家事故調查委員會,調查事故產生的原因。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該核電站采用石墨沸水堆,自身設計缺陷多,加之試驗操作不當導致反應堆功率急劇上升,產生大量蒸汽,致使反應堆堆芯壓力急劇升高,最后產生爆炸事故。根本原因是反應堆堆芯設計和控制保護系統設計存在缺陷(正氣泡反應性系數、無安全殼、落棒慢等)以及核安全文化欠缺。切爾諾貝利核事故使人類真正認識到核電廠系統的復雜性和安全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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