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出臺
來源:中國核電信息網 發布日期:2016-02-17
為進一步規范核電重大專項管理,保證資金使用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國家能源局近日印發了《大型先進壓水堆及高溫氣冷堆核電站重大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通知指出,核電專項資金實行課題承擔單位法人責任制,法人單位是課題資金管理的責任主體。資金來源堅持多元化原則,包括中央財政資金、地方財政資金、單位自籌資金以及從其他渠道獲得的資金。
各種渠道獲得的資金均應按照“專款專用、單獨核算、注重績效”的原則使用和管理。其中核電專項中央財政資金按照專項組織實施的要求和課題的特點,采取前補助、后補助等財政支持方式。
通知明確,按照核電專項的組織管理體系,核電專項資金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國家能源局是核電專項的牽頭組織單位,在核電專項領導小組領導下,全面負責核電專項資金管理工作;牽頭實施單位是分項資金管理的責任主體;課題責任單位是課題經費使用和管理的責任主體。
此外,通知還進一步規定了資金核定方式及開支范圍、預算編制、資金使用、預算調整、核算管理、財務驗收、財務決算、監督管理等詳細內容。
網友評論請注意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尊重網上道德,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中國核電信息網擁有管理留言的一切權利。
您在中國核電信息網留言板發表的言論,中國核電信息網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
中國核電信息網留言板管理人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內容。
如您對管理有意見請用 意見反饋 向網站管理員反映。